剛才阿壞發表說說:發現個秘密,出生的時候被罰款1180,我麻麻竟然沒告訴我。
我想說的是:我出生的時候,被罰了3200,而且,從小我就知道
jgidk。
明子說:孩紙們都很值錢嘛。呵呵,和她比起來,我倆個確實比較值錢一點哦~
小時候,只要我不聽話,我哥就說:你是我在河邊捉魚的時候,在沙堆裏扒出來的。我爸說,我是他出去玩的時候遇到有賣小女孩兒的,剛好自己又沒有閨女,就花了3200買來的。我媽說,我是山的那邊河的那邊一個牧羊女的落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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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之,關於我的身世有很N種說法。一開始,我根本不信的,可是後來,後來.....
由於爸媽比較疼我,再加上周圍鄰居的“煽風點火”,我的小宇宙就爆發了:為啥爸媽疼我比我哥多?就因為我是撿來的
The fish。
那個時候和我哥生氣,我就會幻想:等哪天我親爸親媽來接我回去了,我就再也回來不和你玩了。
可是,至今,這個願望也沒有實現。
我不知道在91年的時候3200是個什麼概念,我只知道在那個嚴抓計劃生育的年代,我差點沒能看到這個世界,差點錯過和我那些親愛的姑娘們相遇。
後來,聽我媽說,為了要我,我爸找了人後才花這麼多錢把我買下來;也因為我,我爸和計生辦的一個叔叔成了好朋友。大二那年計生辦的那個叔叔到我家吃飯看見我,還提起這事,當時搞的我很是不好意思。
從初中到高中,在G城渡過了六年的美好時光
Mangrove 。
初二的時候,我媽有一次去看我,碰巧在八一路那邊看到一個被人遺棄的女嬰。前幾天讓我媽看我同學和她姐姐的照片時候,我媽突然感慨的說:要是把那時候我去G城看你遇到的那個小孩抱回來養著,現在也多大了。
說這個幹啥?
以後你爸我倆不在了,你們姊妹兩個也好有個照應
The proud princess。
不是還有我哥呢?!
兄妹倆不比姊妹倆,姊妹倆以後能說點貼心話~
我承認我是個比較感性的人,當時聽了之後,心裏很不是滋味,不願承認卻又不得不承認:父母真的老了~
好想對歲月說:媽媽是美女,歲月你別傷害她
The journey of life!